台灣地區國際航線旅客手提行李之安檢新規定 台灣地區國際航線旅客手提行李之安檢新規定 2007年3月1日起,自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(含國際包土地買賣機)之出境、轉機及過境旅客之手提行李安檢新措施如下: 1.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、膠狀或噴霧類物品其個別容器體積不得超過100租房子毫升。2. 所有液體、膠狀或噴霧類物品容器均應裝於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。3. 每位旅客僅限攜帶1個前項所述買屋之塑膠袋,並於安檢時交由安檢人員目視檢查。4. 旅客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(牛奶)、嬰兒食品、藥物、糖尿病買屋或其它醫療所需之液體、膠狀或噴霧類物品,須向安檢人員申報,並獲得同意後,可不受前揭規定之限制。5. 出境或過境(轉機)旅客在機澎湖民宿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之液體、膠狀或噴霧類免稅物品,可在經過安檢後再次隨身攜帶上機,但需置放於可籤封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澎湖民宿之透明塑膠袋內。6.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,前述塑膠袋應與其它手提行李、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。 前述措施將適澎湖民宿用於所有自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(含國際包機)之出境、轉機及過境旅客,因此提醒所有出國旅客,儘量簡化隨身行李,並於搭機前事先檢查身上澎湖民宿及隨身行李內所放置之液體、膠狀或噴霧類物品是否符合前揭有關規定。 前述有關規定可至本部民用航空局網址查詢:http://www.caa.gov.tw情趣用品,如旅客有任何疑問,煩請向所搭乘之航空公司洽詢。 另為避免地面交通狀況及安檢措施延誤搭機行程,建議出國旅客提早3小時至機場辦理報開幕活動到劃位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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